《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五部分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间的4篇文章。这4篇文章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和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略所取得的决定性进展,总结了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了总体部署。
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明确宣布,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也凸显了精准扶贫伟大实践中对辩证法思想的运用。
在精准扶贫中坚持系统的观点
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谱写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一文中,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系统的观点指导精准扶贫,对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一是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即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的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二是牢记精准要义,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三是在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构筑了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
在精准扶贫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文,在全面回顾了我国脱贫工作的4个方面成就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点明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重点指出了“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而提出了加快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等重点工作。“两点论”的思维方式,还体现于既注重加大外部资源要素投入,也注重激发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在脱贫攻坚中坚持遵循辩证法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贫困地区基础差,区位和资源禀赋劣势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就成为精准扶贫方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视察广东时强调:“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坚持辩证思维,转变观念,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这就要求我们基于对立统一规律,重新认识和发现农业、农村的价值,树立补短板就是释放“三农”潜力,缩小城乡差距就是拓展发展空间的新理念。
在脱贫攻坚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方略的一系列论述中,处处都体现出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想高度。在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省负总责,就是要做到承上启下,促进工作落地。“市县抓落实,就是要因地制宜,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在坚持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两个确保”,即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要始终坚持,不能偏离,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这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刻,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精准扶贫伟大实践中的辩证法思想,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经济社会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育新机”和“开新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